警車私用刑警隊長被通報批評
3名警察乘警車到蘭州執行公務期間違規乘載他人,合作市公安局在微博上作出公開回復
中國甘南網2月27日訊 據西部商報消息 (首席記者 金奉乾) 3名警察乘警車到蘭州執行公務期間,居然違規乘載他人,被媒體曝光。2月22日,合作市公安局黨委在合作公安微博上就此事作出公開回復。合作市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對刑警大隊大隊長高懷雨給予全局通報批評,民警劉治富、李磊向合作市公安局黨委作出書面檢查。
據了解,2月19日下午,一輛車號牌為甘P·0223警的警車在蘭州市東方紅廣場附近,搭載了一位成年女子和一個小孩,結果被媒體拍下并曝光。2014年2月21日,人民網刊登了合作市公安局警車違規承載他人一事。合作市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及時組織督查大隊進行了詳細調查。2月22日,合作市公安局黨委在合作公安微博上發出了《關于對高懷雨等人使用警車違規承載他人情況的通報》。
經查,2014年2月19日,合作市公安局指派刑警大隊大隊長高懷雨帶領大隊民警劉治富、李磊等3人前往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東崗西路派出所執行公務。高懷雨等人駕駛警車(甘P·0223警)于當日16時許到達蘭州,在途經東方紅廣場對面時碰見一老領導攜帶其孫在打車,便停車問候并順路帶乘。高懷雨等人外出執行公務期間,違規乘載他人,導致媒體曝光給公安機關形象和隊伍榮譽造成不良影響,為進一步教育隊伍,嚴肅警紀,經研究決定:對刑警大隊大隊長高懷雨給予全局通報批評,民警劉治富、李磊向局黨委作出書面檢查。
網上曝光警車私用的事情屬實嗎?
記者
高懷雨
事情屬實。
記者
能說說當時的經過嗎?
高懷雨
我們3人乘車去蘭州市抓逃犯,這個逃犯在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東崗西路派出所轄區出現,我們和東崗西路派出所協調相關事宜。在路過蘭州市東方紅廣場時,看到一位之前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安局工作過的老領導帶著孫子站在路邊,對方也看著警車了。我就和同事停車和老領導打招呼,這位領導帶著孫子正要回家,我們就順路拉上了。
記者
你認同單位的處理意見嗎?
高懷雨
我們違反了相關規定,完全同意單位的處理。
記者
你以后在工作中怎樣預防公車私用?
高懷雨
今后,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情都不用公車,堅決杜絕公車私用的情況在我身上再次發生。
記者
這件事情對你有什么警示?
高懷雨
我干公安工作十多年了,通過這件事情我認識到,警車只能用于辦理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等執行公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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